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粤工程、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CZ2024-0866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一包组4: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安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1号高芯设计大厦501-2
法定代表人:王立霞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安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就“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广州市)一包组4: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项目编号:CZ2024-0866)项目于2024年9月5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9月12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投诉人于2024年10月8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