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广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履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职责情况:
(一)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档案资料保存、队伍建设、服务质量方面情况;
(二)2020-2021年度市本级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市、区两级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情况。
四、考核方法: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和发放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记分评定等级。
五、考核结论:本次考核评分92分,评定等级:优秀。
六、存在问题:
(一)机构建设方面:评标室监控设备质量有待提高。
(二)制度建设方面:评审现场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存在未跟进解释采购法规、校对复核评审数据的不足。
(三)业务建设方面:部分采购项目文件编制存在技术评分非量化指标分值较重的问题。
(四)服务质量方面:采购单位、供应商对交易中心的意见和建议集中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沟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