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10-28来源:本网

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资〔2021〕72号)和《广州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分配的函》(附件1),现转下达你单位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剩余部分622,761元(附件2)。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5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度“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用于中央驻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管理服务费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为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分配的函     

              2.2022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计划安排表(剩余部分)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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