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的通知
广州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02号,详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20万元转下达给你校,具体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2、3。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02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分配表
3.广州市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和特色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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