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业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8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302号)(详见附件1)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穗卫函〔2022〕3614号),现将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2,021.43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及相应的项目管理方案等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资金中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各区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各单位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2-1.2023年省财政补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2-2.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学员)资金分配表

  2-3.2023年公共卫生事务管理资金分配表

  3.疾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表

  4.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绩效目标表

  5.公共卫生事务管理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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